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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生育建议书
阿蚌
我国的人口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全国上下已经形成共识:人口与生育政策必须改革!但接下来的改革究竟应该推进到什么尺度,各方还存在着严重分歧。
阿蚌建议应一步到位,在全面自主生育的基础上全面鼓励生育。具体建议是:
一、确立新人口发展目标
多年来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根据目前的人口形势,建议将人口与生育的工作目标确定为:稳定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具体是使总和生育率逐步提高并达到世代更替水平以上,新生儿性别比回落到正常水平。
二、实行自主生育及鼓励生育政策
实行自主生育政策,中国公民无论职业、户籍、民族、已生育情况,生育均不须事先审批。同时鼓励无严重遗传疾病的公民积极生育。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更名为《人口与生育法》,增加鼓励生育内容。在制定鼓励生育政策时要准确把握鼓励生育的尺度,决不能把鼓励生育异化为强制生育。同时要建立人口与生育政策随人口形势变化而及时调整的机制,避免造成新的人口政策失误。
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期间政府向群众承诺的各种奖励扶助政策,仍应按原定政策兑现,确保政府不失信于民。但在兑现过程中应不扩大扶助面,不提高扶助标准,不延长扶助时限,以确保不干扰鼓励生育政策的执行。
三、完善并落实自主生育和鼓励生育措施
为育龄公民提供生育相关知识技能的指导与培训,引导育龄公民降低生育风险,减少出生人口缺陷。加大对不孕症的发病机理和诊疗技术研究,降低不孕不育率。同时着重开展婴幼儿父母及监护人科学育儿培训指导工作,落实优孕优育、优生优教措施。
普及有关婚育与性安全科学知识,让社会更充分认识到剖宫产、人工终止妊娠的危害性。医疗卫生机构应提高自然分娩比例,个人应注意减少意外妊娠。对于已经上环、结扎的育龄妇女要求恢复生育能力的,要免费手术恢复其生育能力。对避孕药、堕胎药和性药进行严格检测,禁止制造、销售可能造成不孕不育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紧急避孕药、强力堕胎药和性药。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有人建议允许已生育男孩家庭再生育时进行性别选择,阿蚌认为不可取)。严厉打击在避孕、人流等方面的欺诈性广告宣传。加强对人工辅助生育的规范管理,避免在人口数量、结构危机之外又增加伦理危机。
政府应对怀孕、生产、哺育期间的女性提供必要的免费服务。积极引导母乳喂养,公共场所要增设哺乳室。严格检测婴幼儿用品质量,确保婴幼儿用品安全。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要设立孕妇及带婴家长专用快捷通道,公共车辆要增设孕妇及带婴家长专座。
加大对养育和教育的投入,确保相关资源的规划和配置能够满足新生人口的需要。逐步将托儿服务和幼儿教育分别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免费义务教育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办单位自办托幼保育机构,政府应给予一定补贴并简化相关审批手续。加大幼教保育师资的培养力度,同时可调剂小学教师或招聘身体较好退休小学教师从事幼教保育工作,提高其工资待遇。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要增设免费的儿童游乐设施。加大素质教育力度,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适当延长生育假期,保障妇女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和之后的工作权益。为减轻家庭养育压力和减轻用人单位对女性员工的性别歧视,建议给予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同等时长的生育假期和护理假期。
对积极生育的家庭,在社会救济、购房贷款、经济适用房分配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住建部门在住房设计上要增加居室,以满足四口、五口之家甚至三代同堂的居住需要。
对已婚在校大学生积极生育的,可允许一定期限的休学,待条件允许时再回校继续完成学业。因怀孕、生育耽误考试的,学校应安排时间补考。
四、停止处罚“超生”、“抢生”的父母
建议以文件形式明确,此前所有政策外生育行为,未被追缴社会抚养费或者追缴过程未完毕的,一律不再追缴;未被处罚或者处罚未完毕的,一律不再处罚。不再因生育状况对入学、就业、落户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
五、建立健全收养机制,保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政府设立婴幼儿收养机构,并鼓励和辅助民间设立类似机构,收养尚无抚养能力人员所生育的子女。父母将来具备抚养能力时,可领回家中继续抚养。收养机制应以政府主导、社会保障、公益机构兜底为主。要修改《收养法》,简化收养手续,放宽送养人条件和收养人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家庭依法收养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幼儿。失独家庭可优先收养,收养后仍可继续享受失独家庭补助政策。严格对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的审核,把更多的中国儿童留在国内。对遗弃、贩卖儿童的,要加重处罚。
六、实行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新移民政策
要根据我国人口实际,出台有利于平衡性别比、有利于增加人力人才资源、有利于民族种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新移民政策。对于外国男性人口入境或入籍,要从健康、智力、道德等方面严格审核,并限定年度名额,避免加重我国的性别失衡。
七、重树新形势下的生育观念
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生命、重视生育,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和家庭幸福的新生育观,确保中华民族的正常繁衍和中华文明的薪火相传。
敦促教育部门、出版机构修订小学、中学、大学教科书,对其中直接或间接表达落后人口与生育观念的内容,予以修改或删除。
要引导全社会树立“共养儿女共同防老”的现代养老理念。引导公众正视政府养老能力的局限性,对于社会上流传的关于政府养老的不实承诺要予以澄清。
八、建立人口数据问责制
成立直接向高层负责的独立的人口数据与预测调查委员会,检讨有关人口统计和预测的重大失误,对渎职、误导甚至造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建议成立独立的人口统计监测机构,监测人口变动情况。建议尽快组织一次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排除人为干预,确保人口数据准确,为人口与生育政策决策服务,也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积累经验。同时充分开发利用教育、公安、卫生部门与人口相关数据的辅助性价值。
九、推动人口与生育理论研究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不限于专业人口研究单位和人员)开展人口与生育理论研究,打破人口与生育理论研究禁区。协调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放宽对出版新人口理论图书的限制。切断人口研究机构及人口研究人员与人口政策执行部门之间的经费联系和人事隶属关系,确保人口理论研究的科学公正。
注:人口研究机构或人口研究专业人士欲引用本建议书内容,需事先获得作者授权。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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